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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考核制度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7-10-25     浏览次数:    

 

重庆工商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考核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重庆工商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协会干部考核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考核制度。

(二)对协会干部的考核通过校团委和相关负责人的评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期末考核来完成。

1.协会干部试用

新选出的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这一个月表现不佳者予以免职。

2.日常考勤

值班:值班人员一定要按时到办公室值班,旷到扣3/人次,事假扣1/人次;

签到:迟到扣1/人次,旷到扣3/人次,事假、病假、公假不扣分(须有相关证明)。

3.会议出席

与会人员务必到齐,准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并上交请假条,事后请假或请人代假均以旷到处理。迟到扣1/人次,旷到者3/人次。事假、病假、公假不扣分(须有相关证明)。(注:迟到五次、旷到三次者无评优资格,签到如有代签情况,代签者扣3/人次,被代签者扣3/次)

4.材料上交

上交的材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及其它指定上交的材料。材料必须在指定时间内上交。上交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客观,格式必须严格规范。材料质量出现问题将按相应制度扣分并退回修改,若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将按漏交处理。材料上交不得出现迟交、漏交等情况,材料迟交三天后按漏交处理。迟交:2/人次漏交:5/人次  不合格:3/人次 。

5.活动开展

各部门在开展各类活动前,必须先上交书面的《活动申请》,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交予秘书处存档备案,凡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开展活动者,该部门扣10/人次。

6.工作落实

要求认真负责并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听从组织安排,凡拖延或未完成者,该部门成员扣5/人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7.部门协调

部门之间工作不配合,部门内部不团结,在工作上发生矛盾,经协调后仍不顾大局者扣5/人次,导致工作不能正常运行且构成严重后果者扣10/人次。

8.干部形象

作为学生干部应该注重自己的公众形象,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同学监督,自觉维护校团委会名誉。凡是表现不良被老师或同学投诉者,扣5/人次;生活行为不检点、作风不正派,有损校团委会干部形象者,提交常委会处理。

9.值班情况

每天的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按时的完成自己的值班工作,当天的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值班工作,并作好值班记录,未作值班记录者扣2/人次。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旷到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请假,否则做旷到处理。值班时必须做好办公室清洁工作,佩戴好工作证,否则扣2/人次。

10.奖惩原则

有突出表现、突出成绩者,由部长提名,常委讨论通过者,酌情给5-10分奖励;凡违反各级各类纪律者,给予革职处理。

 

注:考核总分为100分,评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干部为优秀个人,但评分低于70分者,要在学期工作总结大会上公开作个人检讨。低于60分者,经常委会讨论给予适当处理。部门评分为部门各成员及部门自身评分的总评,85分以上为优秀部门,低于60分的部门与得分最低的部门,由部长在学期工作总结大会上作检讨。个人总评在85分以上且部门总评在85分以上的部门部长,可直接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工商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重庆工商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07101

责任编辑:daixie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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